根据《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、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、《内蒙古民族大学乌兰夫奖学金评定办法》,在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工办初审的基础上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确定了我院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、乌兰夫奖学金、自治区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,现公示如下:
一、国家奖学金
王新星 18化学2班 学号189060342039
张利勇 19材料化学 学号199060241018
二、乌兰夫奖学金
焦改艳 19化学工程与工艺 学号199060741021
三、自治区奖学金
赵梦彤 19应用化学 学号199070441008
张培瑜 20化学2班 学号209060141046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6日-2021年10月8日
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,及时反馈核实情况。
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08:00—11:30;下午14:30—17:30
受理电话:0475-8313485;8313162。
特此公示
内蒙古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
2021年10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