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》和相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申请条件和专业
1.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。
2.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身心健康(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),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、专业伦理等行为。
3.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,成绩优秀;具有科研潜力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。
4.符合学校招生简章、专业目录、外语成绩和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。
5.接收专业:化学、材料与化工、学科教学(化学)。
二、复试
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,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,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、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,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。
(一)复试时间安排如下:
我院将根据报名申请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,面试时间待定。
后续安排将电话通知,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。
(二)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:
1.《内蒙古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2份。
2.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,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。
3.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(获奖证书复印件,须加盖学校教务、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)。
4.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,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。
5.推免生证明(学校开具的盖章证明或学院网站上公示的截图)。
6.外语等级水平证明材料。
三、拟录取
复试结束后,我院将复试结果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;同时通知复试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进行相关操作,未及时操作者,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,录满为止。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,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。
四、咨询及申诉
院研究生办公室:0475-8318862
院监督申诉电话:0475-8313570
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:0475-8313508
化学与材料学院
2025年9月22日